dismiss
常用用法
- dismiss的基本意思是“不再保有或同意离开”,指自动或被迫脱离所负的责任或所任的职务。引申可作“置之不理”“不加考虑”解。
- dismiss作“解雇”解时,并不追究事情的前因后果,故双方均可接受,语气较为平和。
- dismiss用作及物动词,可接名词或代词作宾语,还可接以as短语充当补足语的复合宾语。
- dismiss在其宾语后面接介词as时,动词宾语和介词宾语都指事,表示“当作…时而不予考虑”。宾语后接介词for,介词宾语指事(可以是名词或动名词),表示解雇的原因。宾语后接介词from,介词宾语指地位和职务时,表示“解雇,免职”; 介词宾语指思想时,表示“打消念头”。
- dismiss用于法律上时,还有“驳回”的意思,常用于被动式。 返回 dismiss
v. (动词)
词语辨析
- 这组词都有“抛弃”“丢弃”或“除掉”的意思。其区别在于:
- 1.dismiss和discharge一般用以指人; 而discard和cashier则既可指人,也可指物。
- 2.指人时, dismiss通常指“开除”“解雇”或“解散”职员、工人或学生等; discharge特指开除处于从属地位的人、释放刑满的犯人等; discard指将无用的或不喜欢的人“抛弃”或“遗弃”,有时含“裁撤”之意; cashier主要指将雇员撤职、免职或开除。
- 3.指物时, discard指把无用的或不喜欢的东西丢弃掉; cashier是把用旧的、废的东西抛弃掉或处理掉。
- 4.dismiss还可引申为“摒弃”某种思想、概念、疑虑等。
- 这组词都可表示“把某人赶出”“把某物去掉”。它们之间的区别是:eject含义最广,常可与其他词换用,强调用力从里面抛出某物或赶走某人; expel指有意地、永久地正式开除某人或彻底排出某物; oust指非法剥夺某人的权利/力或用暴力把某人赶走; evict指依法从不付房租的房客那里收回租屋并把房客赶出; dismiss指依法驳回申诉或请求,也指解除某人的职务、企图或消除顾虑、仇恨、忌妒等。
- 这些动词都有“解雇,开除”之意。
- discharge语气较重,指有理由的解雇,含几乎不再复用的意味。
- dismiss正式用词,是这组词中语气最轻的一个词,一般只有从上文才能看解雇的原因或理由。
- fire口语用词,多指被断然地突然解雇,其行动犹如开枪一样干净利落。
- 这些动词均有“开除,驱出,去掉”之意。
- remove普通用词,不带任何感情色彩。
- eliminate通常指例行的、有步骤地去掉某物或某人。
- dismiss既可指突然地迅速地排除,也可指解雇或开除。
- expel多指强行解除公职或驱出住地。 返回 dismiss